东北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东北林学院。2005年10月,获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年6月,成为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秉承“学参天地、德合自然”的校训,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度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强化办学优势、彰显办学特色。建校七十余年来扎根于中国大地、坚守于祖国北疆、耕耘于绿水青山、致力于生态文明,为社会输送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涌现出以国家和省部级领导、中国工程院院士、学术界和企业界精英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
经济管理学院是东北林业大学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学院,是中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祥地。学院现设有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MBA)、农业(农业管理、农村发展)、会计(MPACC)、金融(MF)4个专业型硕士点,农林经济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6个本科专业(农林经济管理为全国一流建设专业,工商管理、会计学和经济统计学为省级一流建设专业)。学院现有专任教师90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37人,博士生导师18人,硕士生导师60人。此外,学院还以柔性人才的方式聘请了一大批国内外著名大学和企事业单位学者、专家为兼职教授或博(硕)士生导师,为学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近五年,学院共承担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科研项目近300项,新增科研总经费3000多万元。出版专著16部,公开发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论文500余篇,其中SCI、SSCI、EI、CSSCI、CSSCD等高水平学术论文291篇;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2项。目前,学院与美国、加拿大、英国、芬兰、韩国以及俄罗斯等多个国家与地区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下文简称MBA)以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以及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为基础,以企业管理省级重点学科、会计学省级重点学科、技术经济与管理学科为依托,以黑龙江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林业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培育)实验室“生态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实验室”为支撑开展建设。MBA旨在培养未来能够胜任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高层管理工作需要的务实型、复合型和应用型高层次管理人才。MBA更侧重于能力培养而非知识传授,教授面对实战的“管理”而非注重研究的“管理学”;强调商业基础能力、环境理解能力与个性化发展能力的有机协调;课程内容涉及管理类、经济类、金融、财务、法律等。MBA现有教学科研人员43人,教授7人,教师博士化率90.7%,半数以上的教师具有企业工作经历,多人具有访问学者等海外学术经历。MBA专业学位依托校院两级多个子学科交叉与融合创新平台,与森鹰窗业(股票代码:301227)、亚布力阳光度假村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共建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注重学术性、实践性与职业性的紧密结合,全力培养具有领导力、创新素养、企业家精神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一、培养目标
秉承“学参天地,德合自然”的校训,坚持思想引领、质量为先、能力为本、创新发展的理念,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具备国际化管理视野,掌握现代管理方法,拥有创新思维与企业家精神的管理精英。具体目标为: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现代管理理论方法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
(三)具有从事高层次管理工作所必备的国际视野、战略意识、领导潜质、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
(四)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具备分析宏观经济环境的能力,并用以支持企业正确决策。
(五)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类别与计划
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计划30人。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往届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东北林业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请留意我校网站关于学历(学籍)核验的具体通知。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东北林业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工作相关信息,将于网上确认前公布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nefu.edu.cn/index.htm)。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以中国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初试科目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https://yz.nefu.edu.cn/info/1026/3383.htm)。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https://yz.nefu.edu.cn/info/1026/3384.htm)。
初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事宜请关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六、复试、调剂及录取
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七、学习方式、学制与学费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学制:3年。
学费:2.9万/年。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九、住宿及奖助学金
(一)住宿
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学制内研究生提供住宿,原则上不为定向就业、学制外研究生提供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研究生除外)。
(二)奖助学金
东北林业大学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全日制定向生(部分计划单列项目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此列。
十、其他事项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照国家、黑龙江省相关要求及《东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z.nefu.edu.cn/info/1026/3382.htm)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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